2009年6月27日星期六

青岛最牛烤肉摊!20块钱1小块,警察成帮凶!

个人点评:如果让青岛警察去和小日本谈钓鱼岛,估计八成还附送厦门给小日。。



青岛新闻网  2008-11-05 07:54:00  齐鲁晚报

  摊主告诉韩先生,15元、20元并不是一个肉串的价格,而是每串烧烤上的一块肉的价格。韩先生和朋友拒绝付款,但是,从附近出来几个人,一棍子打在了韩先生朋友的头上。
  
  本报青岛11月4日热线消息 近日,不断有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,在太平路上的露天烧烤摊位吃烧烤被宰,有的游客一行13人被收取了18000多元的餐费,向有关部门投诉未果。
  
  4日,日照来青的游客韩先生告诉记者,10月
  29日晚7时多,韩先生与几名河南的客户共13个人分了5桌在太平路上的几家露天烧烤摊吃烧烤,这些烧烤摊前并没有标注每串烧烤的价格,韩先生询问价格的时候,摊贩也没有表明是以每串收费还是以每串上的一块肉收费。到结账时,5桌分别被收取了大约400元、1480元等,最多的两桌被收了7000多元和 8000多元,5桌加起来有18000多块。
  
  他们最多也就吃了几百串烧烤,怎么会收这么多钱,遂与对方理论起来。对方告诉韩先生,15元、20元并不是一串的价格,而是每串烧烤上的一块肉的价格。韩先生和朋友认为不合理拒绝付款,但是,从附近出来几个人,一棍子打在了韩先生一位朋友的头上,双方打了起来。
  
  当晚,韩先生向中山路派出所报了案。经过派出所的调解,韩先生及朋友支付了摊贩总共18000多元的餐费,而摔坏的物品由摊贩自己承担。由于担心挨打,韩先生与朋友赶紧离开了现场返回了酒店。
  
  2日,济南来青的王先生也碰到了同样的遭遇。因为怕挨打,王先生没有与对方理论就离开了。3日,王先生与朋友来到位于市南区中山路的市南区工商分局 12315热线进行投诉,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王先生:露天烧烤摊位应该归城管负责。王先生又投诉到位于宁夏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,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会进行调查处理。
  
  4日,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派出所,一位警官告诉记者,游客遇到的情况应当由工商部门管理,公安部门并不负责餐费纠纷。
  
  记者又采访了市南区工商管理部门,工作人员沈女士告诉记者,会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,如果对方不是在工商局注册的商贩,工商部门也没有办法。她还表示,占路经营露天烧烤摊位应该归城管部门管理。
  
 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市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,工作人员李女士告诉记者,将联系负责该区域的城管前去调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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